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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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与摩托车相撞 摩托车主当场死亡

添加时间:2017年3月28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鲁网临沂5月27日讯“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是从无数起血淋淋的事故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可是,有些驾驶人却特任性,就是不信这一套,侥幸抢行,导致了一起起惨案的发生。

  5月19日6时54分许,费县胡阳镇玉米庄村驾驶人张某某驾驶一辆三轮低速载货汽车沿沂水县高庄镇梅崖路由南向北行驶。当张某某驾驶车辆行驶到王家庄子村路段,看见前面有一摩托车驾驶人正左转弯行驶,张某某想超越摩托车先行,结果在超车过程中,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某当场死亡,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三轮车驾驶人如果减减速让一让,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摩托车驾驶人如果等一等,也完全可以避免伤害,可惜现实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据交警部门介绍,“不按规定让行”是七类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山东省每天至少1人死于“不按规定让行”这类违法行为。车祸之源就是人祸,大约90%的车祸都根源于人的主观意识。因此,“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就必须从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公德意识抓起,教育与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摈弃交通陋习,杜绝交通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筑平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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