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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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索赔
添加时间:2016年5月13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1. 能够证明存在事实跟团参游的证明。
2. 旅行社收费的发票、景点门票,以及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
3. 利用相机、摄像机记录的当时的情景
4. 交通事故认定书
5. 受害人受损程度的证据材料
6. 医药费、住院费的发票,医院病历
7. 护理费凭证
8. 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
9. 交通费凭证
文章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崔波
[浙江]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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