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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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20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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