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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添加时间:2014年3月14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自燃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燃烧导致的保险机动车自身的理赔现场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
  2、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二)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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