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1373877865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的程序

添加时间:2014年3月14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 答: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论受理不受理,都应当及时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
  答: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论受理不受理,都应当及时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联系电话:13738778655

全国服务热线

1373877865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