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1373877865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未交强制险司机交通肇事逃逸后找谁赔偿?

添加时间:2013年12月13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t

  机动车驾驶人没有交强制险的,其交通肇事逃逸之后,受害人的损失赔偿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再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逃逸的司机追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联系电话:13738778655

全国服务热线

1373877865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