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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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特种车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21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在新的交通安全法里,机动车里的“特权车”的概念,也就是特种车。不过,与人们意识里任何政府部门的公务执勤车都享有特权不同的是,新法里明确了,只有四种车才是特种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而其他非特种车,如果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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