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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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被告主体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7月31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崔波,温州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崔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许多,可能是肇事者的不正当驾驶,也可能是道路的客观原因。但是,如果是恶意构成犯罪,法律就会严惩,那么,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呢由为大家介绍。



  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都是巨大的,有时候交通事故甚至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对此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针对相关的法律问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珍爱生命,文明驾驶。共建文明安全社会。


  一、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在刑法上,能追究造成交通事故人刑事的是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肇事司机才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被追究刑事。


  1、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或者主要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或者主要的同时,该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要造成重伤1人以上的事故后果即被追究刑事:


  酒后、吸毒后驾车;


  无驾驶资格;


  明知车况不良;


  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


  严重超载;


  肇事后逃逸的。


  2、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同等,且该司机的肇事行为使得3人以上死亡。对于被认定为次要的肇事司机只存在民事赔偿问题,而在司机无的情况下,则无须承担赔偿。


  受害者作为原告要求赔偿可以随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四个好处:


  当事人不用交诉讼费。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看,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的附带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诉讼费用的。


  是案件处理相对比较及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民事诉讼起诉按照简易程序来处理,最长是3个月时间,如果是普通程序,最长是6个月时间,相比较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时间上是短一些的。


  是肇事者为了减轻刑事处罚,往往会积极赔偿。对于交通事故犯罪案件,如果肇事者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这样情况下,作为交通事故肇事者及家属会积极进行赔偿,以减少刑事处罚。


  对于交通事故肇事一方。在法院审理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是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样情况下,一旦判决交通肇事者承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在查封或扣押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但作为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好处如下:


  1、本案的被告较多,有公司、司机、保险公司三个被告,如果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公司、保险公司不涉及刑事,不到庭,受害人无法向公司、保险公司两方索赔;


  2、肇事司机经济条件较差,赔偿能力有限,而其它被告有赔偿能力,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更容易达到目的;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因本案的刑事案件至今未提起公诉,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难以尽快结案。


  另依据《诉讼费的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受害人作为原告,符合司法救助的法定情形。我们考虑到受害人经济困难,向法院递交了诉讼费缓交申请,缓减了受害人的压力。


  二、交通肇事罪可先进行民事诉讼吗


  可以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的法律内容,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有民事诉讼的话,这个时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般都是一些赔偿的问题,还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受伤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被告主体有哪些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跟多问题,且会有很多程序是认定,那么,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被告主体有哪些呢由为大家解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候会产生纠纷,这时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啦解决相关的问题的,其中诉讼是需要有原告、被告当事人,针对相关问题,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被告主体有哪些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


  1、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


  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确定主体,是处理的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认定主体应以运行支配为主要依据,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


  2、应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


  《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人所投的第三险保额内赔付。结合;两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所投的第三险保额内主张权利的直接请求权,受害人的该直接请求权是依据法律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取得,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关法院,如广东、广西、江苏等地部分法院也在逐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处理并承担保险范围内民事的相关判例;




  二、交通事故被告主体有哪些


  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


  1、机动车驾驶员;


  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


  5、因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可以列提供试乘服务者为被告;


  6、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可以列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为被告;


  7、因道路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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