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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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责任时的赔偿吗?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添加时间:2022年8月30日 来源: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qzhjtsgls.com/

  崔波,温州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交强险有责任时的赔偿吗?

一、交强险有时的赔偿吗

是有的;交强险有时的赔偿数额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4、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也就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对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负责赔偿,对于非保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交通事故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指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车人员,包括本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朱某作为机动车被保险人、本车人员之外的人,也是符合交强险赔偿的条件的。

人身伤亡是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人身伤亡依法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在限额内给予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和车内财产的损失,也不包括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间接财产损失。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限额。

限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金额。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的金额不超过限额,即对于损失金额超过限额以上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强险是属于国家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只有拥有交强险才可以合法的上路,对于此保险一般是无和有的时候都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所以,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就一定要咨询清楚,避免之后引起不好的纠纷。

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护理费的赔偿期限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就会涉及到护理的费用,而对于护理的赔偿标准就会按照当地护理人员的收入来进行全理给予,同时最重要还要是要受害者受伤的期限,一般期限越长所得到的护理费用就会越多,所以,在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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